【誠徵教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1名(延長公告)
類別: 專任教師
用人單位: 經營管理系
公告日期: 2021-12-20
截止日期: 2022-01-20
職稱: 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名額: 1
性別:男女不拘
上網有效期間110/12/20~111/01/20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
資格條件:
學歷:具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1.企業管理相關領域之老師。
2.必須具備英語授課能力,每學期需英語授課至少3學分。
工作地址:106344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編號02)(表格電子檔置下方本校人事室網站連結)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下方本校人事室網站連結(編號09))
5.推薦函二封。
6.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服務證明及投保資料等其他佐證文件)。
7.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成績單影本。
9.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
10.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列表並簽名,所列之成果點數需提供佐證資料,否則將不列點數,(表格電子檔置管院網站)
11.可任教科目。
12.未來研究計畫方向。
*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連結: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4805.php
收件截止日:111.1.20
聯絡人:曾淑明
聯絡電話:02-27712171轉3404
聯絡電子信箱:f10917@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檔案下載)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3、請於111年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一份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經營管理系曾淑明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不合者恕不退件

